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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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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修订版) 》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意见(修订)》(赣教助字[2019]4号),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现将省教育厅《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修订版) 》(赣教助字[2019]3号)转发给大家,请各学院组织学习,真抓实干,将精准扶贫和精准资助工作落到实处。

一、不准违反各类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制度规定;

二、不准因任何主观原因造成遗漏,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未落实;

三、不准在学生资助金评定过程中搞优亲厚友、暗箱操作,将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确定为受助对象;

四、不准在学生资助金评定过程中搞平均主义、轮流坐庄、拉票、受贿,接受学生或家长吃请、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

五、不准将学生资助金评定与招生业绩、驾照考试等附加条件相桂钩;

六、不准公示和泄露受助学生的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敏感和隐私信息;

七、不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学生资助金;

八、不准将学生资助金冲抵班费或其他费用;

九、不准无故延迟发放学生资助金;

十、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学生索要资助金。

同时为加强政策宣传效果,维护广大师生的监督权利,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最新版《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修订版) 》(赣教助字[2019]3号)印刷并张贴于各学院楼栋,确保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如发现违反“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规范的行为,请及时向学校纪委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校纪委联系电话:83816702;

校资助中心联系电话:83802309。

 

最新版《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修订版) 》张贴地点

 

安装地点1

安装地点2

投诉电话

​统计学院

蛟桥校区学生宿舍5栋112

麦庐校区学生宿舍2栋103

83951745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

宁庐A栋3楼碧水会议室旁

和庐C栋走廊尽头,HC303寝室旁

83983502

会计学院

蛟桥北区21栋

蛟桥北区9栋

83823341

外国语学院

和庐B栋2楼

宁庐A栋4楼

83983436

艺术学院

男寝静庐E栋

女寝静庐B栋

83843863

人文学院

静庐A栋三楼

和庐C栋三楼

83889762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北区15栋

北区17栋

83887093

国际学院

南区学生宿舍2栋

南区学生宿舍6栋

83823035

经济学院

学生寝室22栋A区一楼

学生寝室22栋B区一楼

83816972

工商管理学院

麦庐北区七栋一楼

麦庐北区三栋一楼

83816811

国际经贸学院

蛟桥南区三栋

蛟桥南区一栋

83816072

金融学院

蛟桥北区11栋

蛟桥北区14栋

83800272

信息管理学院

荟庐三楼315办公室门外

静庐A栋四楼党员活动室门外

83983892

体育学院

宁庐A栋2楼分团委办公室

静庐B栋2楼

83851065

法学院

静庐A栋

和庐大厅

83841668

软件与物联网工程学院

宁庐一楼大厅

和庐一楼大厅

83813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