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意见(修订)》(赣教助字[2019]4号),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现将省教育厅《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修订版) 》(赣教助字[2019]3号)转发给大家,请各学院组织学习,真抓实干,将精准扶贫和精准资助工作落到实处。
一、不准违反各类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制度规定;
二、不准因任何主观原因造成遗漏,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未落实;
三、不准在学生资助金评定过程中搞优亲厚友、暗箱操作,将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确定为受助对象;
四、不准在学生资助金评定过程中搞平均主义、轮流坐庄、拉票、受贿,接受学生或家长吃请、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
五、不准将学生资助金评定与招生业绩、驾照考试等附加条件相桂钩;
六、不准公示和泄露受助学生的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敏感和隐私信息;
七、不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学生资助金;
八、不准将学生资助金冲抵班费或其他费用;
九、不准无故延迟发放学生资助金;
十、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学生索要资助金。
同时为加强政策宣传效果,维护广大师生的监督权利,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最新版《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修订版) 》(赣教助字[2019]3号)印刷并张贴于各学院楼栋,确保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如发现违反“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规范的行为,请及时向学校纪委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校纪委联系电话:83816702;
校资助中心联系电话:83802309。
最新版《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修订版) 》张贴地点
学 院 | 安装地点1 | 安装地点2 | 投诉电话 |
统计学院 | 蛟桥校区学生宿舍5栋112 | 麦庐校区学生宿舍2栋103 | 83951745 |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 | 宁庐A栋3楼碧水会议室旁 | 和庐C栋走廊尽头,HC303寝室旁 | 83983502 |
会计学院 | 蛟桥北区21栋 | 蛟桥北区9栋 | 83823341 |
外国语学院 | 和庐B栋2楼 | 宁庐A栋4楼 | 83983436 |
艺术学院 | 男寝静庐E栋 | 女寝静庐B栋 | 83843863 |
人文学院 | 静庐A栋三楼 | 和庐C栋三楼 | 83889762 |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 北区15栋 | 北区17栋 | 83887093 |
国际学院 | 南区学生宿舍2栋 | 南区学生宿舍6栋 | 83823035 |
经济学院 | 学生寝室22栋A区一楼 | 学生寝室22栋B区一楼 | 83816972 |
工商管理学院 | 麦庐北区七栋一楼 | 麦庐北区三栋一楼 | 83816811 |
国际经贸学院 | 蛟桥南区三栋 | 蛟桥南区一栋 | 83816072 |
金融学院 | 蛟桥北区11栋 | 蛟桥北区14栋 | 83800272 |
信息管理学院 | 荟庐三楼315办公室门外 | 静庐A栋四楼党员活动室门外 | 83983892 |
体育学院 | 宁庐A栋2楼分团委办公室 | 静庐B栋2楼 | 83851065 |
法学院 | 静庐A栋 | 和庐大厅 | 83841668 |
软件与物联网工程学院 | 宁庐一楼大厅 | 和庐一楼大厅 | 83813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