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党委组织部:
省委组织部组织三处近日下发《工作提示(2019 年第 9期)》,对做好《党章》的宣传、学习和培训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并于7月25日前将开展《党章》普法宣传情况报工委组织部,邮箱:jygwzzb23@163.com。
附件:工作提示(2019 年第 9期)
教育工委组织部
2019年7月5日
工作提示
(2019年第9期)
各市委组织部相关业务科室,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群工作处:
为贯彻落实全省“七五”普法规划、决议,《江西省法制宣传 教育工作条例》,以及有关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 责任制要求,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2019 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部署,现就利用“7.1”党的生日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普法宣传安排如下。
1.切实做好《党章》的宣传学习工作。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手机和网络等途径,充分利用党建网站、微信平台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和知识竞赛、开展专题考试、组织集中宣传、开辟宣传专栏等,开展《党章》宣传,提高广大党员主动、深入学习《党章》的积极性。
2.认真抓好《党章》的培训工作。把《党章》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课程。通过举办培训示范班、理论研讨班等,组织党员学习《党章》。
3.组织党员结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条例,系统学习《党章》。
4.各市各工委请于7月30日中午12点前将开展《党章》普法宣传情况报省委组织部组织三处。
省委组织部组织三处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