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下午3:00,赣江法学论坛第14讲“程序的本质”举行。我校邀请到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天津大学卓越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卫平担任主讲嘉宾。法学院副院长谢丽华,法治政府研究中心副主任谢小剑教授以及我校台湾研究所副所长熊云辉博士、许林波博士出席了本次论坛。法学院学生们积极参与本次讲座。讲坛由学院易虹教授主持。
在讲座中,张卫平提出,程序的本质就是程序是生命之光。围绕该命题,他综合运用了历史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等多学科的知识,分析我国历史个案和域外个案,指出程序能够激活“沉睡”的法律,程序犹如阳光,赋予了法律以生命。
接着,张卫平分析了程序的积极意义和消极意义。程序的积极意义就是程序可以吸纳不满、发现新权利等。程序的消极意义就是存在形式主义倾向,导致效率低下。张会长以他在英国的切身体会谈到,在英国修一座高架桥,需要程序上反复讨论,导致多年还没有修好。
张会长结合其丰富的社会阅历和深邃的思考,深入浅出的指出,法律要保持生命力还在于需要程序之光的普照。整个讲座风趣幽默,让学生在互动交流中倍感轻松。讲座完后,法学院准备了笔墨纸砚,张会长挥毫写下了“程序之光”“法魂”两幅墨宝,还即兴作了一幅画,把讲座推上高潮,让学生体会到法学的更高境界。
主讲人简介:
张卫平,全国著名民诉法学家,天津大学卓越教授,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卫平教授1979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现为西南政法大学),先后在西南政法大学、清华大学法学院执教,期间在日本东京大学、一桥大学做访问学者,先后担任《现代法学》杂志主编,《清华法学》主编,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90余篇,独著、合著68部。1999年调入清华大学后,担任清华大学诉讼法学科负责人、清华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是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司法部劳动人事部英雄模范、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北京市高校名师、最高检察院咨询委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等十四所大学客座教授,还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检察理论研究会副会长。
(图文/法学院 熊云辉 编辑/姜莹 审核/王金海 匡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