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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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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后教工疫情防控管理办法

  根据校党委常委会精神和《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教职工返岗上班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全体教职工恢复上班状态,南昌以外地区的教职工需在2月16日晚24:00前返回南昌。为做好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和外地返回教工进行有效防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返回前报告

  根据《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对各校区进行封闭管理的通告》规定:外地返昌人员,家住校区(包括蛟桥园、公租房、枫林园、麦庐园、青山园和青山路宿舍区)内的,必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所在单位或家属委员会报告并实行居家隔离14天,由所在单位管理,向校医院进行日报;家住在校区外的,根据属地管理原则,须向属地报告并服从管理,同时报告所在单位并通过所在单位向校医院进行日报。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和隔离等防控措施者,学校将严肃处理。

  1.报告内容:个人基本情况、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返校前15天内乘坐过的交通工具(含车次、座位号信息),假期是否前往武汉市及周边等重点疫区、是否来自有病例报告的单元、楼栋、社区、是否有和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等情况。家庭成员有无疫病史、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无接触史、有无去过危险环境(如医院发热门诊、野生动物市场等)等。返校相关信息包括何时从何地返校、途径停留地、停留时间、停留是否住宿、住宿详细地址、何种方式返校、车次(航班号)、座位号等。

  2.报告方式:返回教工将报告内容汇报给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统一收齐后汇总到校医院。

  3.除湖北地区外,其他各地各种原因不能返校的教工,应当主动向本单位报告,说明不能返回的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当地乡镇以上政府证明)。

  4.各单位压实责任,切实做到“守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按照上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返校教工的登记、汇报、管理。坚决执行学校党委决定,对教职工返校各类情况,做好政策解释与工作安排,所在单位先提出初步意见汇总报学校审定。

  5.有关部门按照《关于做好近期从校区外返校居住人员管理的工作联动机制》做好返校人员的管理工作。

  二、不同返回人群的管理

  1.湖北地区的教工在当地原地等待,暂不可返回,待疫情解除后另行通知。

  2.其他属疫情发生封闭区(地、楼等)内的教工有疫情接触史的,未解除隔离前不得返校。解除隔离后,凭当地政府或社区封闭解除文件通知等报批单位获得学校允许后方可返校。返回后,需进行为期14天的居家隔离。

  3.其他属疫情发生封闭区(地、楼等)内的教工确无疫情接触史的,体温正常、无咳嗽、乏力、呼吸困难者,方可返校。有体温高于37.2、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任一症状者,继续在家自我隔离直至症状消失后方可返校。返回后,需进行为期14天的居家隔离。

  4.除上述人员外,体温正常、无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的其他教工可正常返校。返回后,需进行为期14天的居家隔离。

  5.教工返校一律为居家隔离。

  三、隔离期管理

  1.居家隔离的教工由所在单位管理,每日将情况汇总到校医院。

  2.校指定隔离场所由后勤、物业、保卫统一管理,被隔离人不得外出。严禁与防疫工作无关的任何人随意进出。每日2次清洁(包括地面、垃圾)、1次消毒。

  3.在校指定隔离观察场所隔离的教工由所在单位和后勤共同管理,体现人文关怀精神,保障好教师的生活和后勤,所在单位每日将管理情况汇总到校医院。

  4.在校指定隔离期间,校医院派专人对指定隔离点教工进行随访管理,每日检测体温2次并问询。如体温高于37.2,出现头痛、乏力、咳嗽等症状,应及时报告所在部门,校医院将根据病情需要,决定是否往指定发热门诊。

  5.及时报告。校医院按照上级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汇总相关资料并及时报告。

  四、返校隔离注意事项

  1.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卫办医函【2020】106号》文件,指引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2.所有外地返回的教工需进行为期14天的居家隔离。居家隔离从返回到家第二天开始算,满14天为止。

  3.居家隔离宜选择家庭中通风较好的房间,多开窗通风。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时需佩戴口罩,尽量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4.家中避免使用中央空调。

  5.每日早晚测量体温并记录,如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及时联系隔离所在地管理人员,尽早就医。

  6.生活用品与其他家庭成员分开。

  7.勤洗手,做好家庭清洁和消毒。

  五、复工后的管理

  除一线疫情防控、保证学校正常运转、维持校园安全稳定和秩序以及承担重要工作任务的人员之外,其余教职工在正式通知开学前原则上不返校上班,均采取线上工作的方式。正式开学时间和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1.各校区大门设置体温检测点(由保卫处负责),经检测,体温正常者可以进入校园。体温高于37.2℃者一律不得进入校

  2.错峰控制上下班时间,避免车辆、人员在校门口聚集。

  3.做好教职员工晨(午)检工作,由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采用个人填报和单位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收集,最后由单位统一报至校医院。

  六、疫情处置

  1.建立日报告与零报告制度。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单位坚持“日报告”与“零报告”,即使当天没有疫情也必须报告。由校医院汇总按照相关要求报告给省教育厅。

  2.疫情的紧急报告

  (1)可疑疫情的报告。发现可疑疫情要立即电话报告给部门负责人及校医院,校医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确定是否转诊。

  (2)所属学院、部门、校医院共同负责跟踪管理。若确定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校医院立即报告学校和经开区卫计委,并按相关规定报告省教育厅相关部门。

  3.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

  (1)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轻症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一般采取隔离医学观察。

  (2)由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判定密切接触者范围后,学校立即按照划定范围拟定人员名单,督促教职员工进行医学观察。

  (3)观察期为与病例或感染者末次接触后14天。

  (4)密切接触者应每日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并定时上报,体温正常也应上报。若出现发热或呼吸道、肠道相关症状,应立即上报校医院

  (5)医学观察期间不得外出。

  (6)物业做好集中医学观察区的清洁与消毒工作,注意开窗通风,避免交叉感染。各学院及后勤部门共同做好隔离者的生活保障工作

  七、用餐管理

  1.教工餐厅根据防控情况安排开放。分区域进行网格化管理,分时段、分部门就餐,避免人流密度大的情况发生。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交谈

  2.建议采取配餐模式。

  八、消毒工作

  1.指定隔离区的消毒

  (1)空气消毒:隔离房间以通风换气为主,在午休、体育课、课间等时间段进行,每天通风2-3次,每次30分钟以上。

  (2)隔离场所应当每天至少清洁2次,室内地面每天至少湿式清洁1次;垃圾桶应每天清理2次,避免蚊蝇滋生;隔离场所应当预防性消毒每天1次。

  (3)卫生间消毒:地面及墙面可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液进行喷洒或拖擦,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或擦拭,每日2次;清洁用品使用后可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分钟,用后晾干。每日用84消毒液250ml直接倒在马桶便池、台盆,5分钟后冲水即可

  (4)下水道消毒:每日由物业人员在隔离区周边下水道投放消毒泡腾片等

  2.办公室建议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可每天使用紫外线消毒灯,注意一定在无人状态下使用,每个区域每天1小时。(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

  3.其他公共场所地面、墙壁、门窗等可定期用有效氯含量为1000mg/L-2000mg/L的消毒溶液(如84消毒液)进行喷洒、拖地和擦拭。(物业)

  4.键盘、鼠标、电话等每日75%酒精擦拭两次,如果使用频繁可增加至四次。(个人操作)

  5.所有公共场所需配备充足的洗手设施、手消毒设施。

  联系人:刘丽  联系电话:1357607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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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财经大学人事处

  2020月2月15日